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临沂新闻网 > 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出台《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》 内容页

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出台《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》

2023-06-06临沂新闻网

  大众网记者 武珊珊 通讯员 刘英 张海龙 临沂报道

  为深化包容审慎监管,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进一步推动宽严相济、法情相融的“有温度的执法”,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《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》,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  该《处罚规定》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 等多部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,主要由正文部分和附件《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组成。正文条款规定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概念、适用依据、适用规则、办理程序等基础性内容。《清单》含不予行政处罚事项93项,减轻处罚事项15项,共计108项。

  《处罚规定》明确了初次违法的认定标准,细化了适用规则,规定了案件办理程序。同时,对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事项的适用条件做了进一步优化。

  《处罚规定》的出台,能够解决长期困扰执法实践“不敢减免、不会减免”的问题,也向市场主体传递了政策温度,做到执法力度与温度相统一,为临沂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市场营商环境。